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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注销”等不及?多城市新规定 业主获得一笔收入!有人收到钱了

发布于:2020-11-14 被浏览:2648次

在任何一个小区,随便问一个业主“你觉得你小区的物业怎么样?”估计有80%的概率,他会说“住宅物业不存在,应该取消。”

为什么很多人那么不喜欢房产?这得从物业和业主的双向关系入手。举几个典型案例:

前几天在案例一:,网上有一个非常流行的视频,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安徽漳州某小区物业经理告诉业主“物业服务做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交物业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事情。”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这个小区很多业主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拒绝交物业费。比如小区的保洁很肤浅,业主提出的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很多物业收费标准感觉太高。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业主只能通过不交物业费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物业公司不高兴,业主不交费。我们公司能吃什么喝什么?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上面有这个精彩的对话。

案例二:在贵州省贵阳的一个居民区。11月7日,物业向业主收取停车费,但业主不给,于是物业拦下大门,阻止小区内所有车辆进出。物业堵大门后,要求所有业主缴纳停车费,缴纳停车费后再开门放行。最终这个小区的所有车辆都被堵在小区2-3个小时。

交停车费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为什么这个小区的业主不交停车费呢?关键因素是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比如地下停车场经常漏水,导致他们的车渗水。另外,停车费的物业费太高。在此之前,业主就说过这个问题。但是物业公司可以拦截大门,所以收费各行其是。

很多人说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其实只是他们不想交费的借口。真正的想法是,这些业主不愿意交费,即使服务好,也有业主不愿意交费。

但也有人说物业公司利用了小区的正门和小区的公共区域使用权,实际上侵犯了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不请自来,收费标准没有与业主达成共识,业主认为服务太低,价格太高,负担不起。

其实按照楼市来看,张三和李四都可以讲一个合理的一、二、三到住宅物业,但有什么道理吗?不一定。迫不及待地想完全取消房产?中央媒体8字回应,业主在新规下拿到了一笔收入!

不仅购房者关注房产问题,中央媒体也经常发表自己的看法。新华社转载了2020年第七期的文章《物业不应是城市“或药桶”》,间接表达了对该物业注销的看法,八个字表达了“还有它的价值”。

关于取消房产的声音很多。在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之前,财产仍然有其价值和必要性。——新华社转载了文章内容。

也就是说,虽然现在的物业可能有各种不合适的情况,但很多业主认为物业没有必要,但在找到更合适的替代品之前,他们不能取消物业。

虽然物业不能取消,但多城新规,业主获一笔收入!有人已领钱。

根据第《物业管理条例》 45条,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产权属于共有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处置、收益和决策权也属于相应的产权人。这些区域的收益和处置需要业主大会决定,公共区域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由业主共同决定使用方式。

2020年以来,北京、深圳、山东等城市相继发布《2020年物业管理条例》,一致指出“社区公共区域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比如深圳还规定社区行业委员会可以申请具有社区资质的公共账户管理社区公共区域的收入,避免了公共区域的收入被物业拿走的可能性。

很多业主疑问,咱们小区怎么从来没见到这笔钱?

事实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公摊区域内的产权面积归公摊业主所有,收益也归业主所有,但在没有行业委员会之前,被物业公司中饱私囊。有些人已经收到钱了。不仅陕西某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小区业主通过公共收支支付小区日常运营费用,净利润80万元。一些住宅区根据公摊面积的大小直接将公摊面积的收益分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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