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房产将完全注销?根据新的规定 这三类物业费今后将不再需要缴纳
不久前,一组数据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人均年收入将达到3.2万元,比2010年高出100%。楼市简单算了一笔账。现在一斤米的价格在2元,所以3.2万可以买1.6万斤米。一个人每天吃半斤米,年收入可以供自己吃87年。
当然,以上只是假设。没有人只能吃饭,吃菜,买衣服,做其他开销。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吃饭支出实际上占家庭支出的比例最低,生活、旅游、服装支出往往占80%以上。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精神生活和生活质量的追求也越来越高。很多10年前人们不重视、认为不重要的事情开始逐渐提上讨论议程。在房地产市场上,人们的注意力逐渐从“买得起房”转向“住得舒服”。
就生活质量而言,住宅物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大家都知道的现实问题是,如果住宅物业服务差,整体房价水平可能“略低”。如果住宅物业质量好,服务水平到位,住宅物业的居住条件就高,住宅物业的售价就“优越”。因此,在买房时,配套物业的质量将日益成为考虑因素之一。
80%的情况下,购房者分不清物业的好坏,每个开发商都会配备自己的物业公司。交房的时候,财产好坏靠运气。
根据一项调查数据,目前有60%的业主表示住宅物业差,24%的业主急于取消物业,只有16%的业主认为住宅物业质量高。总体而言,84%的业主希望取消该物业。
换句话说,在大多数情况下,业主普遍对物业不满意,甚至到了“想取消物业”的地步。那么,是否有可能从2021年开始“完全取消”该房产?新华社给出了答案,新华社在转载《物业不应是城市的“火药桶”》中给出了建议,表示现阶段虽然有很多关于取消物业的声音,但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物业的存在还是有价值和必要性的,有些物业质量过硬,不能算是所有服务差的物业。
虽然关于取消房产的声音很多,但在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之前,房产仍然有其价值和必要性。更何况生活中还有很多物业是很敬业的,服务周到的,不应该“一刀两断”。—— from 《新华社转文》
虽然不可能长期取消房产,但是从2021年开始,新的房产规定下应该知道很多知识点。从2020年到2021年,很多省份陆续开始了新的《物业规定》。比如深圳在新规中对费用归属和支付依据做出了要求,山东新规也明确了物业费的支付方式和社区公共区域的管理归属。综上所述,以后不用交三类物业费了,业主应该明白。
第一类:房产未签合同非法落户。
新《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要想在小区内成功落户,需要经过行业委员会筛选评估,并签署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没有行业委员会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租前期物业,居委会会租物业。如果有行业委员会,行业委员会代表业主选择物业。
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依据
筛选程序,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聘用流程,那么这样入驻的物业,即便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们也可以不缴纳物业费。第二类:物业违背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这一点在2020年以来多个城市的新条例中有明确重申。“物业私自降低服务标准,或者违背合同约定,提高收费要求”的情况下,业主们可以不缴纳这部分费用。
举个例子:A小区在10年前引入了一家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们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物业费0.5元/平米”。合同约定:在业委会没有书面提出解聘物业公司或者物业公司正式书面提出退出之前,合同始终有效。10年后的今天,周边小区的新楼盘物业费全部在2元/平米,A小区物业感觉自己亏本了,于是就贴出告示,从2021年开始,物业费全部提高至2元/平米。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这种提高费用违背了《合同法》,可以不缴纳。
第三类:小区公共的水电费、天然气开口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小区业主们缴纳的物业费中,包含了小区的公共区域用水、用电(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等费用,物业公司不能够再次向业主们收取。
另外,还有一项费用可能部分买房人经历过,那就是天然气开口费(入户费),在很早以前,这笔费用确实存在,开发商交房的时候,会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向买房人代收2000元-4000元不等的费用,但是后来经过确认已经明确取消了,这笔费用属于城市基建费用,已经包含在开发商楼盘整体基建费缴纳之内,所以买房人不用重复交,如果有开发商或者物业收取,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查证。
以上3种费用,你缴纳过吗?欢迎留言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