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孕妇禁用萧肃救心丸
发布于:2021-01-20 被浏览:2797次
作为一种众所周知的常见药物,根据不良反应评价结果,萧肃救心丸增加了呕吐、头晕、皮疹、乏力等一系列不良反应。孕妇和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的人也禁止服用该药物。记者1月20日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修改速效救心丸说明书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修改萧肃救心丸说明书中的警示文字、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
具体而言,应增加不良反应项目:恶心、呕吐、口干、头痛、头晕、皮疹、瘙痒、潮红、疲劳、过敏和过敏反应。并且其禁忌项目要增加:孕妇禁用,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对于相关药企来说,如果修改的内容涉及到药品标签,就要一起修改。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更换其出厂药品说明书和标签。
临床医生应仔细阅读本产品手册的修订内容,并在选择药物时根据新修订的手册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但是,患者在服药前应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如果使用处方药,应严格遵医嘱。
此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该产品的药品销售许可证持有人按要求修改相应的说明书,更换标签和说明书,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记者赵鹏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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